多家上市公司被开出千万级罚单,江苏舜天、*ST中利、ST特信及责任人收千万级罚单

发布时间:2024年7月8日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量:132

2024年7月5日,江苏舜天(600287.SH)、*ST中利(002309.SZ)、ST特信(000070.SZ)及赣锋锂业(002460.SZ)等多家上市公司被开出千万级罚单。


经查,江苏舜天(600287.SH)自2009年至2021年连续12年参与隋某力主导的虚假自循环业务,通过参与通讯器材内贸虚假自循环业务,江苏舜天共计虚增营业收入103.33亿元,虚增营业成本93.99亿元,虚增利润总额9.34亿元。2022年4月30日,江苏舜天发布《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将通讯器材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对2009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追溯调整,该公告中调整后的财务数据仍存在虚假记载。就此,江苏证监局对上市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时任高管高松、桂生春被给予警告,分别处以150万和100万罚款。时任主要业务负责人王重人、李焱、赵凡被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造假期间时任江苏舜天董事、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的高松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经查,*ST中利(002309.SZ)及其子公司中利电子是隋某力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中的一环,承担的是有账期的垫资方角色。自2016年至2020年,ST中利虚增营业收入近80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6.79亿元。此外,ST中利还存在多年被大股东巨额非经营性占款并披露不实以及多年违规担保累计超27亿元等多项违规行为。证监会决定:对ST中利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公司实控人兼时任董事长王柏兴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信息披露违法事项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500万元罚款,作为组织、指使从事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相关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实际控制人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监高王伟峰、时任资金管理中心负责人钱宏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对三名其他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鉴于当事人王柏兴的违法情节特别严重,证监会决定:对王柏兴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经查,ST特信(000070.SZ)子公司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为了完成业绩承诺,采取了跨期调节营业成本、虚构业务等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上市公司2015年度至2018年度利润总额分别虚增1039.33万元、9173.46万元、5624.61万元、1162.92万元,2019年度利润总额虚减2108.0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17%、34.74%、16.58%、3.29%、5.33%。并导致上市公司2015年至2019年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决定对ST特信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蒋勤俭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陈传荣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对易宗湘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杨洪宇、李增民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对张大军、王凌、刘颖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总计罚款23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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