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多次虐待女儿希望将其判给前妻,前妻不服判决提上诉

发布时间:2024年7月10日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量:168

2024年7月8日消息,此前上海发生了一起男子多次虐待女儿,企图将其判给前妻的事件。男子陈强(化名)与前妻王红(化名)于2011年生育女儿小雅(化名),2013年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小雅由陈强抚养。2016年,陈强提起诉讼要求小雅随王红共同生活,法院经审理后未予支持。2023年,陈强再次向上海静安法院起诉,仍要求小雅随王红生活。
在该案审理中,上海静安法院委托社工服务机构开展社会调查。报告载明男方对未成年人有多次殴打情况,且有公安出警记录,奶奶证实因殴打未成年人男方被警方拘留一天一夜。陈强还自述每隔两三天就用电线、皮带、棍棒等殴打小雅,最严重的一次小雅去学校一瘸一拐,但没有为小雅验过伤。他主动提供小雅被殴打后身上伤痕和嘴角流血的照片、用棍棒殴打小雅的多段视频等,作为自己不适合抚养小雅的证据。小雅也表示老师提到自己在校的问题后,会被父亲打,因不做家务也会被打。经审理,上海静安法院一审判决小雅随王红共同生活,后王红不服提出上诉,该案目前正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中。
同时,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社工服务机构向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代为申请小雅的人身安全保护令。上海普陀法院经审查认为,陈强作为小雅的父亲,多次暴力殴打未成年人小雅,严重侵害其人身健康权,该行为违法且有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当立即予以禁止。今年3月1日,上海普陀法院作出裁定:禁止被申请人陈强对女儿小雅实施家庭暴力(包括但不限于辱骂、殴打、恐吓、冷暴力等行为)。该裁定自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如陈强违反上述禁令,法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视情节轻重,对其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男子虐待女儿的心理动机

男子总是打骂女儿,其心理动机可能是多方面的。一方面,可能存在强烈的控制欲和权威感,希望女儿完全服从自己的意愿,一旦女儿有反抗或不服从的表现,就通过打骂来维持权威。例如,有些父亲要求女儿必须按照自己设定的路线发展,如学习成绩必须优秀、兴趣爱好必须符合自己的期望等,一旦女儿未达到要求,就会遭受打骂。另一方面,可能是自身情绪调节出现问题,无法以恰当方式应对压力和挫败感,于是将女儿作为发泄对象。比如,在工作中遭遇挫折、经济压力过大或者与他人关系紧张时,将负面情绪转嫁到女儿身上。此外,还可能源于对女性的偏见和错误观念,认为女性应当顺从、柔弱,不符合这些标准就对其进行打骂。这种心理可能受到传统性别刻板印象或不良家庭观念的影响。

 

此类事件中前妻的应对策略

在此类事件中,前妻可以采取多种应对策略。首先要保持冷静和理智,不能被前夫的行为激怒而失去判断。比如前妻李梅在面对前夫张强的威胁时,深吸一口气,冷静地回应,表明自己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前妻可以主动收集前夫虐待女儿的证据,如照片、视频、医院诊断证明等,为争取女儿的抚养权提供有力支持。同时,要积极与律师沟通,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可能的法律途径。例如,通过律师制定合适的行动计划,明确在法庭上如何陈述和举证。前妻还可以联合亲友,给予自己精神上的支持和帮助,共同对抗前夫的不合理要求。

 

如何加强对未成年人抚养权的法律保障

为加强对未成年人抚养权的法律保障,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在立法层面,应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未成年人抚养问题的相关法律规定。例如,明确“有表达意愿能力的未成年子女的意见”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子女抚养问题的最终结果,以及在何种情况下应将其作为具有决定意义的因素加以考虑。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时,应当充分听取子女的意见,并综合考虑父母的品行特征、抚养意愿及恳切程度、与子女的关系融洽程度、教育陪伴子女的精神抚养能力、熟悉并稳定的生活环境,以及保障基本生活的物质条件等多个要素。同时,加强对抚养义务人的监督,确保其切实履行抚养职责。比如,定期审查抚养费用的使用情况,监督抚养人的教育方式和生活环境是否有利于子女成长。此外,完善相关法律救济途径,当抚养人的行为损害未成年人权益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干预和纠正。

 

怎样预防父母虐待子女的行为

预防父母虐待子女的行为需要多方面的努力。首先,社会各界和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设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家长学校”。利用网格化和信息平台及时发现问题家庭,特别是外来人员家庭和受教育程度低的家庭,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通过播放教育影片等方式,宣传儿童享有零暴力的权利,让家长认识到保护儿童免受暴力伤害的重要性。其次,建立具有教育和心理背景的志愿者队伍,通过长期帮扶,帮助家长提升养育能力,让他们明白教育是一门高深的学问,只有不断学习才能做好父母。例如,志愿者可以为家长提供心理咨询和教育指导,帮助他们处理自己的情绪和问题,掌握恰当的教育方式。此外,设立父母互动小组和亲子互动小组,组织家长开展交流活动,分享教育经验,互相学习和帮助。比如,在小组活动中,家长可以交流如何处理孩子的叛逆行为,如何与孩子建立良好的沟通等。

 

社会舆论对此类事件的影响

社会舆论对此类事件的影响是显著且多方面的。一方面,此类事件经社交媒体传播后,能够引发公众的极大愤怒和谴责,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促使相关部门更加重视并加快处理此类案件。比如陈强虐待女儿一案,引发了网友的强烈不满,纷纷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推动了案件的进一步调查和审理。另一方面,社会舆论也能够引起社会各界对相关法律完善和执行的思考,促进法律法规的改进和完善,以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同时,舆论的监督作用还可以促使相关机构加强对类似事件的预防和干预措施,建立更加健全的保护机制。然而,社会舆论也可能存在一些负面影响,如个人资料外泄、信息不准确导致的误导等。因此,在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的同时,也要注意遵循尊重公民隐私权的原则,确保舆论的监督合法、公正、有序。

 

这起男子多次虐待女儿并希望将其判给前妻的事件,令人痛心和愤怒。它不仅反映出个别父母的极端不负责任和人性的扭曲,也暴露出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我们应当从法律、社会、教育等多个层面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预防此类悲剧的再次发生。同时,对于此类事件,每个人都应保持高度的关注和警惕,共同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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