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撞上挡车石磕坏门牙 获赔1.6万 海口市城投公司方面承担40%

发布时间:2024 年 7 月 16 日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量:78

据南国都市报7月16日报道,今年4月,海口市民王女士夜间骑车途经滨海大道(海南印象停车场附近)一处路段时,因该处非机动车道灯光晦暗,她一下子撞上路边的一颗挡车石,导致门牙磕坏、下巴受伤缝针,以及手机损坏等。

事发后交警部门认定王女士对此次事故负全责,王女士不服提出复核申请。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经复核后认为,秀英大队对此次事故调查中存在事实不够清楚的情况,撤销原先的事故认定书,要求秀英大队重新作出认定。同时指出,事发非机动车道内设置石墩(挡车石)的反光标识(东往西)已被过往的车辆碰撞脱落损毁,建议查清石墩的养护部门或管理部门,认定其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并要求及时修复警示标志。

4月12日,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秀英大队重新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当事人王女士负主要责任,海口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次要责任。

此外,5月底海口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一份协调会文件显示,滨海大道(北侧)港集路至粤海大道段慢行系统(包括慢行道之间的衔接部分),在未移交相关单位管养之前,相关热线办件由海口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办理。

王女士称,她为治疗和去疤痕已花费约4万元(包含医药费、交通费和去疤痕等相关费用,但未算上误工费)。她在拿到新的事故认定书后,虽积极与海口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协商赔偿事宜,但对方未作出具体承诺。

7月15日晚,经公安机关协调,王女士和海口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员签下调解书。双方计算了王女士截至目前已花费的费用,共约4万元,海口市城投公司方面承担40%,即给付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