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发生性关系被打,山东威海检方不起诉?合法权益如何受到法律的保护
发布时间:2024年7月24日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量:194
2024年7月23日,有关媒体报道“车内拒绝镇干部前男友发生性关系被打伤,警方立案检方决定不起诉”一事,引发网上关注。威海市环翠区高度重视,已成立联合调查组,依法依规开展核查,相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据此前媒体报道,山东威海市民刘妮(化名)反映,她和崮山镇人大副主席唐某某分手后,在车内拒绝其提出发生性关系的要求被挥拳打伤。刘妮提供的材料显示,其伤情构成轻伤二级。警方立为故意伤害案处理,后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起诉,但当地检方决定不起诉。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回应称,关于当事人所称对方要求发生性关系被拒绝后殴打她,没有证据支持。在此案中,双方均有殴打对方的行为,双方各执一词,检方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所以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对于唐某某所谓正当防卫的问题,检察机关也进行了审查,并没有认定唐某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只是说有这种可能。
此事在网上引起广泛讨论,有网友认为身为公务人员打人理应受到处罚;也有网友觉得女方的证词真实性存疑,不能直接认定;还有网友表示女方在分手之后就不应该答应男方前往地下停车场等。
在事实真相尚未完全明晰之前,建议保持理性和客观的态度,等待相关部门的调查结果。同时,任何人的合法权益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