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长江流域绿色发展”律师业务交流会在武汉举办

发布时间:2024年6月17日 分类:律协动态 浏览量:123

在“世界环境日”前夕,6月1日至2日,“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长江流域绿色发展”律师业务交流会在武汉举办。会议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指导,湖北省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承办,联合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青海、西藏等省(区、市)律师协会共同举办。全国生态环境法律领域的专家学者及律师齐聚一堂,共同探讨生态环境资源领域的理论及实务热点问题。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国经济思想史学会名誉会长邹进文,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相关负责同志,湖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刘畅、青海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张青松、江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万勇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周塞军与长江流域13个省(区、市)律师协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委员会代表一道郑重签署《保护母亲河行动联合倡议书》,展示了长江流域各省环资能专业律师共同守护母亲河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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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与长江流域相关省(区、市)律师协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委员会签署倡议书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一体治理山水林田湖草沙,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生态文明建设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的变化。

会议强调,律师作为专业法律工作者,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主动适应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需求,准确把握法律服务和绿色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深入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的服务模式和业务领域,为长江流域绿色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开创美丽中国建设新局面贡献律师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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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首席法律顾问别涛教授、重庆大学黄锡生教授、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柯坚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高利红教授分别就生态环境立法、长江大保护法治实践、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目标下长江流域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法典等环境立法和理论前沿热点问题作主旨演讲。会议还围绕环境民事法律服务、环境行政法律实务、环境合规法律服务、能源法律服务实务、环境治理产业法律服务、矿权压覆实务、ESG等专题进行交流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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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青海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委员会代表,以及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近200人参加会议。

转载自《中国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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