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法律实务培训班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4年8月6日 分类:法律资讯 浏览量:198

7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举办首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法律实务培训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出席开班式并致辞。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代表法务局局长梁颖妍受邀出席开班式并致辞。

杨万明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重大部署,为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提供了新的机遇。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对实现高质量发展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具有示范引领效应,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法治作为国家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大湾区高质量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首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法律实务培训班”聚焦港澳律师内地执业实务需求,精准对接国家战略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推动更好发挥专业优势和作用。希望首次培训班能够开好头、起好步,真正能够学有所成、学有所用,汇聚湾区治理新力量,助力“一国两制”事业新发展。

王振江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辟中国式现代化广阔前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粤港澳大湾区在全国新发展格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必将迎来重大发展机遇。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是落实中央关于支持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决策部署,推进港澳律师深度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举措。希望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更加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胸怀“国之大者”,不断谱写“一国两制”实践精彩华章;更加积极主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用足用好法律服务惠港惠澳政策,为高质量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更加务实参与国家法治建设,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加快建成面向世界的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高地。

100多名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参加了培训。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司法厅以及广东法官(培训)学院负责同志参加开班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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