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网上起诉要多久?起诉老赖能跨省起诉吗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4年8月10日 分类:跨省起诉 浏览量:158

跨省网上起诉要多久?起诉老赖能跨省起诉吗怎么办?

一、跨省网上起诉要多久?

跨省网上起诉的时间会因各种因素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法院会在收到起诉材料后的七日内进行处理。

具体流程如下:当事人采取在线方式提交起诉材料后,法院会进行相应处理。符合起诉条件的,会登记立案并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文书;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法院会通过诉讼平台及时要求补正,并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和期限,案件受理时间自收到补正材料后次日重新起算,若原告未在指定期限内按要求补正,起诉材料将作退回处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法院释明后,原告坚持继续起诉的,裁定或者决定不予受理、不予立案。

例如,在南京六合区法院受理的全国首例通过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系统实现跨区域立案的案件中,整个立案和推送材料时间仅花费9分钟。该案中,原告任某及其代理人现均居住在上海,因不服仲裁裁判需在收到仲裁裁判之日起15日内诉至法院。由于任某及其代理人均不居住在南京,路途较远,来回奔波不便。在得知南京六合法院已入驻长三角“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可跨域立案后,其代理人就近选择上海徐汇法院递交诉讼材料,经六合法院在线审核后当场立案。

需要注意的是,网上起诉需符合一定的条件和要求,并且要按照法律规定提交起诉材料。同时,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处理网上起诉的效率上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

相关法律依据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线办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等。

在进行跨省网上起诉时,可能存在以下法律风险:
起诉材料不符合要求:需确保提交的材料完整、准确,符合法律规定和法院要求,否则可能会被要求补正,影响立案时间。
管辖权问题:要确定案件的管辖权,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起诉,否则可能导致案件不被受理或移送管辖。
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提交的证据需真实、合法,且符合电子化材料的相关要求,否则可能不被法院采纳。
网络技术问题:可能会遇到网络故障、系统不稳定等情况,影响起诉的进行。

相关案例:贵州省惠水县检察院跨省支持起诉的一起追索抚养费案。2019年1月,袁某与朱某协议离婚,约定3名未成年子女由母亲朱某抚养,袁某按月支付抚养费,但离婚后袁某未履行抚养义务并断绝与子女联系。两年后朱某因病去世,3名子女决定向生父追索抚养费,同时向惠水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惠水县检察院查明案情后,通过跨省立案的方式,经由惠水县法院向袁某户籍地隆回县法院提交了《支持起诉书》。案件诉至法院后,经与承办法官积极对接,最终法院决定通过线上平台进行网络庭审。法院支持了原告方全部诉求,判令被告袁某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并定期支付抚养费,直至最小一名原告年满18周岁为止。

二、起诉老赖能跨省起诉吗怎么办?

起诉老赖可以跨省进行,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一般情况下,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具体起诉流程如下:
1.准备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同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需要提交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3.缴纳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法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
4.立案:法院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案件审理:立案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
6.判决: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

如果欠钱的老赖在异地,并且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风险提示:
诉讼时效风险:一般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若超过诉讼时效再起诉,对方可能以时效抗辩,导致败诉。所以要注意及时行使权利,中断时效。
证据风险:若证据不足或无法提供有效证据,可能面临败诉风险。因此,在借款时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
执行风险:即使胜诉,如果老赖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能难以实现债权。在诉讼前或诉讼中,可以了解对方的财产状况,及时申请财产保全。

相关案例:
案例一:襄阳市襄州法院处理的一起因债权转让引起的纠纷案件。涉案标的达1200余万元,经判决后被告赵某既不履行还款义务,也不到法院配合执行。执行干警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得知赵某可能会在湖南省邵东市人民法院开庭,便迅速组织跨省执行工作专班,并在邵东市法院的协助下成功将赵某控制,并对其实施司法拘留。
案例二: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处理的一起案件中,被执行人林某欠款160万余元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且一直逃避执行,亦拒不履行财产申报义务。法院在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分局的帮助下查找到林某下落,并将其带回进行司法拘留,整个过程仅用时十个小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一条等。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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