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与中国助残志愿者协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时间:2024年6月17日 分类:律协动态 浏览量: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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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9日——第三十四次全国助残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与中国助残志愿者协会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北京举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中国助残志愿者协会会长吕世明代表双方签署协议并致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秘书长柳春霞主持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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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助残志愿者协会建立合作机制,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是做实司法部党组对律师队伍提出的“五点希望”,落实《司法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法在身边 助残护残”活动的通知》的具体实践。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助残志愿者协会将携手合作,充分发挥律师在有效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专业优势职能作用,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以真诚务实、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进一步推动残疾人权益维护和志愿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律师队伍要坚定理想信念、厚植为民情怀、热心公益事业,弘扬爱心善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强化担当,立足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助残法律志愿服务,关注残疾人及其家庭“急难愁盼”的法律问题,以实际行动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提升行业尊荣感,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力量。 

下一步,双方将以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为契机,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根据协议,双方将建立助残法律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在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涉法涉诉问题处理、法律政策研究制定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鼓励、支持地方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以提供法律服务、义务宣讲等方式参与阳光助残志愿活动,团结凝聚广大律师持续发力,共同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会上,中国助残志愿者协会副会长黄金山介绍了助残志愿服务情况,全国律协公益法律服务与社会责任委员会主任佟丽华介绍了律师行业公益法律服务情况,中国助残志愿者协会无障碍专委会副主任骆燕、全国律协医药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万欣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中国助残志愿者协会,全国律协秘书处及公益法律服务与社会责任委员会、医药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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