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14岁女生被机构教官体罚致昏迷 涉事机构停业
发布时间:2024年9月2日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量:141
近日,一起发生在河南中牟县狼城岗镇柯贞素质教育学校的事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据悉,一名14岁的女生小玲(化名)在该机构训练期间,遭遇了教官的严重体罚,目前生命垂危,处于昏迷状态。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样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未成年人享有受保护的权利,任何对其进行身体和精神上的伤害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且可能触犯相关法律法规。
据小玲的父亲王先生讲述,他们因女儿有些叛逆,于6月27日将其送到柯贞素质教育学校,期望女儿能在这里学习国学,接受心理疏导。然而,女儿却在体力不支的情况下,被学校教官拖到太阳下暴晒,还被头发绑在柱子上打头。更令人发指的是,据小玲同学反映,女教官甚至让小玲脱光衣服在地上爬。学校不仅不允许家长和孩子联系,对于家长提出探望或通过摄像头查看孩子的请求也一概拒绝。直到8月27日女儿被送进医院,家人才得知这一可怕的情况,此时他们才发现女儿早已遍体鳞伤,而且此前女儿写给父亲的三封求救信也被学校截留。
目前,小玲正在郑州接受治疗,但情况不容乐观,她时而昏迷,醒来时也神志不清,眼睛看不到东西。当地警方在接到报案后已迅速介入调查,中牟县教育局也于8月28日接到家长举报后,联合狼城岗镇政府成立了工作专班进行调查处理。9月1日,政府工作人员与家长进行了沟通,但对于涉事公司及教官的具体处理措施仍在进一步研究当中。
众多律师对此事件也高度关注。有律师指出,涉事教官的行为明显构成了对未成年人的伤害,如果情节严重,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等刑事犯罪。同时,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对学生负有管理和保护的职责,在此事件中,学校未能尽到应有的责任,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此外,家长将孩子送到学校,是基于对学校的信任,学校的种种不当行为不仅伤害了学生,也辜负了家长的信任,从法律和道德层面都应受到谴责。
社会各界强烈呼吁,必须彻查此事,严惩涉事教官和相关责任人,给受害者及其家属一个公正的交代,同时也应以此为契机,加强对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避免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未来,我们将持续关注此事件的进展以及相关部门的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