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多久可起诉离婚恋爱款项追回?

发布时间:2024 年 6 月 20 日 分类:离婚起诉 浏览量:135

登记多久可起诉离婚恋爱款项追回?

在登记离婚后,可以立即起诉追回恋爱款项,但具体胜诉与否取决于款项的性质和证据的充分性。

恋爱期间的经济往来复杂多样,包括转账、红包、礼物等,这些支出在分手后可能会引发纠纷。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不同性质的款项处理方式有所不同:

  1. 赠与款项:如果款项是小额花费或特殊含义的转账(如520、1314等),通常被认定为无条件赠与,不能要求返还。但如果赠与是以结婚为前提的附条件赠与,在双方分手后,因赠与目的无法实现,可要求返还。
  2. 借款款项:如果能证明款项是借贷而非赠与,例如有借条、聊天记录或其他书面材料证明,那么可以要求返还。法院会审查证据是否充分,以确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
  3. 彩礼款项:彩礼通常被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若婚事未成,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返还彩礼,尤其是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或未共同生活的情况下。
  4. 不当得利:如果接收方因没有合法依据而获得利益,造成对方损失,可以起诉请求返还不当得利。

综上所述,登记离婚后即可起诉追回恋爱款项,但需根据具体案情和证据来确定返还的可能性。在实际操作中,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提起诉讼,是追回款项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