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叶县强拆大学生创业果园 补偿标准争议不断

发布时间:2024 年 9 月 20 日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量:27

近日,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发生的强拆大学生创业果园事件引起广泛关注。

事件的主角是返乡创业大学生贾柯,他毕业于河南城建学院,2014年响应国家乡村振兴号召,回到家乡叶县任店镇,承包30余亩土地种植黄金梨树,并成立了平顶山梨花庄园有限公司。经过近十年的努力,果园逐渐发展成为当地知名果园,获得国家绿色认证,还带动了周边二十多家农户在家门口就业。

然而,因“叶鲁高速”项目要从果园的地儿上过,补偿问题却一直谈不拢。县里给的标准是按照零星果木赔偿,贾柯认为自己的果园应认定为经济林,两者补偿标准相差悬殊。2024年4月2日,叶县常务副县长胡炜哲亲自带队,组织了包括公安、交通执法、城管执法以及任店镇政府等多个部门在内的约400人,对贾柯的梨园进行了强制拆除。据贾柯回忆,当时果园的电路被切断,周边道路被封锁,现场人员还试图阻止他们拍照取证,并将他的家人暴力控制后送往派出所。

当事人贾柯表示:“八亩果园共计补偿18万元,两者差20倍,也就是本来能获赔300多万,现在赔款18万。”政府撤回强拆通知书后,仍坚持把果园按零星果树进行补偿,双方一直无法达成一致。

贾柯在政府下达限期清理通知后,把任店镇政府起诉到了法院。2023年9月6日,任店镇政府又做出了撤回《限期清理通知书》的决定。

河南省司法厅确认平顶山市2017年的“33号文件”中关于经济林认定的部分规定已于2020年失效,这意味着原有的补偿标准可能不再适用。但叶县任店镇党委副书记张强回应称,“赔偿只能依据平顶山市33号文来进行。”

律师观点认为,权利是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强拆行为不仅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更破坏了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希望受害者能够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利。此次事件争议最大的一点是适用什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问题。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有期限的,原则上是3到5年,如果要延长年限,要么重新发文,要么需要以省级人大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来确立。在这期间会产生漏洞,就是工作的延续性问题。一方面,省级人大地方立法是一个比较相对漫长的过程,一般在2年或3年左右,这项工作有效需要地方立法,其他的也需要啊,就要排队。另一方面是下面工作开展需要法律文件支撑,没办法,只能沿用旧的规定,或者叫过渡期,毕竟发展不能停。但在此次事件中,失效的政府文件不应再作为依据,解决此类争议应遵循上位法规定。

强拆这个词,已经很久没出现在新闻中了,从新闻中乍看到“强拆”二字,竟一时有些错愕。修建高速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对沿线各个地区的经济提升和民生改善都有积极作用,但作为一级政府,为办好事也不能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当地政府的补偿标准依据的“33号文”能否经受得住法律的审视,对于经济林认定条件又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值得深思。抢夺手机、把人按到泥地里、集结几百人强拆果园,这样的行为引发了公众对官员执法方式、拆迁政策以及大学生创业支持等问题的关注和讨论。目前,事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和处理中。

河南叶县强拆事件经过

2024年4月2日,河南叶县发生了一起引人关注的强拆事件。事件的起因是河南省重点项目叶鲁高速公路的建设需要占用返乡创业大学生贾柯经营近十年的7亩梨园。
贾柯在2014年大学毕业后,响应国家乡村振兴号召,回到老家叶县任店镇承包了30余亩土地种植黄金梨树,并成立了平顶山梨花庄园有限公司。经过近十年的努力,他的果园先后获得了国家绿色认证,成为大学生创业基地,还带动了周边二十多家农户在家门口就业。
然而,当叶鲁高速项目需要占用他的果园时,双方在赔偿标准上产生了巨大分歧。叶县任店镇政府依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文件平政【2017】33号《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按零星果木进行赔偿,赔偿金额大约18万多。但贾柯认为自己的果园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完全可以认定为经济林,两者的补偿标准相差悬殊。
在双方未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叶县常务副县长胡炜哲带领包括公安、交通执法和镇政府在内的约400人,采取了断电、封路等措施,强行拆除了贾柯的梨园。现场,贾柯家人尝试记录证据时,手机被夺走,人也被暴力控制并送往派出所。

叶县强拆事件中的大学生创业果园发展历程

贾柯的大学生创业果园发展并非一帆风顺。2014年,贾柯大学毕业后毅然回到家乡叶县任店镇,承包了30余亩荒地。他怀揣着梦想,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一锄头一锄头地开垦荒地,手都磨出血泡了。为了省钱,他自己搬砖盖了个小屋,风吹日晒雨淋,却从未想过放弃。
经过多年的辛勤劳作,果园逐渐有了起色。梨树一年比一年长得好,果子也越结越多。果园还获得了国家绿色认证,成为当地大学生创业的典范,带动了周边二十多家农户就业。贾柯看着自己的心血结晶,心中充满了成就感。
然而,就在果园发展越来越好的时候,一纸征地通知打破了他的美好憧憬。当地政府计划修建一条高速公路,贾柯的梨园正好在规划路线上。这让贾柯陷入了两难境地,一方面他知道国家的发展需要很重要,另一方面他又舍不得自己多年的心血。

律师对叶县强拆事件的观点解读

律师指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府在征收土地时,应当与被征地农民协商一致,并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在这起事件中,政府和大学生都认为自己是依法依规行事,但双方对于法律法规的理解和适用却存在分歧。政府依据平顶山市2017年的文件,将梨园视为零星果木进行赔偿,而贾柯认为自己的果园应被认定为经济林,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补偿。
此外,河南省司法厅确认平顶山市2017年的文件中关于经济林认定的部分规定已于2020年失效,这意味着原有的补偿标准可能不再适用。然而,叶县任店镇党委副书记张强表示,赔偿仍需遵循该市33号文件,对于司法厅的回复无法做出解释。
律师认为,失效的政府文件不应再作为依据,解决此类争议应遵循上位法规定。政府在行使公权力时,更应该带头遵守法律,依法行政,维护法律的尊严。公民也要增强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叶县强拆事件中的补偿标准争议

叶县强拆事件中的核心争议点在于补偿标准的巨大差异。政府主张按照“201733号”文件的耕地标准进行赔偿,将贾柯的7亩梨园按照零星果木的标准进行赔偿,补偿金额约为18万元。而贾柯认为应该按照经济林的标准进行补偿,他聘请了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其果园进行评估,得出的果园价值超过300万。
双方的主要争议集中在征地补偿问题上。贾柯指出,政府依据的补偿标准文件已经失效,因此不应适用。他表示,国土资源部下发过经济林的认定标准,自己的果园符合条件。河南省林业局也发布了经济林如何补偿的文件。但是,平顶山市发布了一个33号文规定,只有土地性质是林地的,才算是经济林。贾柯就这个条款进行了质疑,镇里却一直无法答复。
今年7月19日,河南省司法厅给贾柯回复,明确说33号文关于土地性质是林地才算是经济林这一条,2020年就作废了。然而,叶县任店镇政府仍然坚持按照33号文件进行赔偿,这让贾柯无法接受。

叶县强拆事件引发的公众讨论

叶县强拆事件曝光后,迅速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讨论。有的网友支持县长,认为民生工程岂能因一人之利而停滞,质疑果园的实际经营人不是大学生,而是他的父母,大学生是打着创业的旗号要高价。他们认为媒体报道要事实,不要夸大和夸张,如果都想通过媒体曝光来要300万,最终利益受损的还是群众。
也有网友反对这种做法,认为不管300万值不值,强拆没有法院允许就是违法。叫上400吃公饭的去强拆还是违法。第三方鉴定一般都是有资质的公司才能做出的合理合规的鉴定,前提是必须有资质,他要是胡乱做鉴定,后期会有人起诉他的。既然能做出来300左右,肯定是依据国家法律政策做出的鉴定,这个不用怀疑。
还有网友质疑贾柯突击种树多要赔偿,也有人指责政府知法犯法。此事关键在于平衡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应通过协商而非强制手段解决,如调整高速路线、折中赔偿标准或扶持贾柯重新种果园等,并对胡副县长的处理方式提出疑问。
知名媒体评论人刘雪松直言不讳地指出:“以重点项目为由,行粗暴拆迁之实,这是对法治精神的公然践踏,更是对创业者心血的无情摧毁。”他的话语引发了网友们的强烈共鸣。

河南叶县强拆事件的后续处理

目前,贾柯正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方案,事件的后续发展仍待观察。当地政府也感受到了舆论压力,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承诺会尽快给出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这起事件也引发了人们对返乡创业环境的思考。如何为返乡创业者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让他们能够安心创业、放心发展,成为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道难题。
同时,这起事件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在推进经济发展的同时,要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政府在制定政策和执行过程中,要更加注重民生,更加注重沟通,努力寻求社会发展的最大公约数,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人民。

河南叶县强拆大学生创业果园事件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这一事件不仅涉及到个人的合法权益,也反映出政府在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如何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问题。政府在行使权力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程序合法、合理、公正。同时,政府也应该更加注重与民众的沟通和协商,充分听取民众的意见和建议,避免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解决问题。对于返乡创业者,他们为家乡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应该得到更多的支持和保障。希望通过这起事件,能够引起各方的重视,共同努力,为实现乡村振兴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